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属各单位,在三门省市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县改革开放30周年辉煌成就,展现三门秀美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及民俗风情,更好的宣传三门,扩大三门知名度和美誉度,繁荣群众摄影事业,为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提供一次交流和摄影创作的机会,抓人才、出精品。经研究,决定举办三门县文化艺术浪花奖’’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 .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协办单位:
三门县新闻中心
三门县广播电视台
二、奖项类型
本次大赛设专题和综合两大类,,专题类内容需反映三门古民居、古宗祠、古桥梁。
三,参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
三门籍或外地在三门生活、工作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反映祖国大好河山、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三门古民居、古宗祠等题材的各类艺术摄影作品。
2、本次大赛作品以照片形式投稿,作品形式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每人限投5幅(组照为一幅),作品规格一律为10英寸照片(不得装裱)。
3、参赛作品需署作者真实姓名,注明标题,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通讯资料贴在照片背面,附身份证复印件。
4、获奖、入选作品须提交底片或电子文本。参赛者同时需提供三门古宗祠、古民居、古桥梁为题材的作品。
5、参赛者分老年组(55周岁以上)、成年组<18周岁—54周岁)、少年组(18周岁以下)。
6、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刊登、光盘等),不另付稿酬。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作品一律不退稿。
8、比赛评委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市专家评选。
9、为公平起见、主办方、协办方参与及评选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与本次比赛。
10、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举办摄影展览
2008年12月1日在县文化艺术中心举办获奖作品展。
五、编辑出版
本次大赛将编辑出版《获奖作品集》。
六、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到2008年10月1日止, 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投稿地址
三门文化艺术中心(大湖塘) 三门县文化馆摄影室
邮编:317100
联系人:龚真选 蒋春娇
联系电话:83301681 13656570668
八,奖项设置
1.老年组:
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优秀奖20名
2.成年组:
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优秀奖20名
3.少年组:
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4.专题类:
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以上奖项的金、银、铜奖均获本年度的“浪花奖”)
九、大赛组委会
顾 问:黄祥云 邵全建 陈金华
主 任:李本庆 郭 萍
副主任:李丽君 秦象选 方从飞
成 员:杨 政 梅 军 龚真选 葛 敏 周玲芬 赖志献
邵 斌 章比学
办公室:龚真选(兼)
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