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步路乡湖山村村民代表李爱国,日前向村两委提议的发展400亩黄花油茶基地的建议得到采纳,8月17日该基地现已平整完毕。李爱国说:“当个村民代表也不容易,不但要参与村务管理,而且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这是步路乡党委给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的一个例子。
村民代表大会作为村级村民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着监督与决策的两大职能,然而在许多地方,村民代表大会职能作用发挥的不是很好,特别是村民代表更是如此。有人戏称,村民代表,代而不表,村民代表大会成了空架子,村民代表也成了摆设。
为改变这种状况,让村民代表大会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步路乡党委政府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全乡开展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制度,通过设置岗位和制定工作职责来丰富完善村民代表大会,使村级民主政治更加透明,让村民代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为使这项制度实施顺利,该乡首先在湖山村进行试点,并根据湖山村的特点,设置了政策法律宣传、邻里纠纷调解、村务公开监督、帮困扶贫等10多个岗位,让村民代表自行认领岗位。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对各个岗位的责任进行完善,每年结合村民代表认领的岗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出先进村民代表,在村民大会上进行公布。
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制度试行后,在湖山村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也得到了村民代表的积极响应。全村26个村民代表认领了自己的岗位,村民代表李鉴龙认领了“民情民意收集岗”后,主动到各自然村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各自然村道路互通问题,他把这一情况及时反映给村两委同时跟踪督促。由于道路不属于康庄工程范围,无法向国家申请补助,但是村里已经有了规划,年内可望筹资动工。周中明、李启洪、周新水等3人认领了“村务公开监督”岗,每月将村里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同时还允许村民代表对有疑问的项目进行质询查对,受到群众的欢迎。
自5月份开始实行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后,湖山村共收到村民代表反映的社情民意30余件,部分意见和建议已化为村两委为民办事的具体行动。一些作为村两委干部的科学决策依据,社会效果相当明显。目前,在湖山村试点成功的基础,该乡把这项制度向全乡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