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出租车,谁来管一管》后续报道——
无证电动“出租车”请你“让路”
外形类似小型轿车,头上装着出租车的标志,但挂车牌的位置却没有车牌号,这就是所谓的电动“出租车”。因为不能上牌,没有运营证,这样的“出租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也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极大不便。针对这种现象,本报曾于9月26日刊发《电动出租车,谁来管一管》一文。昨日,记者得知,县交警大队已联合县公路管理所、县残联开始整顿这种不规范的“出租车”。
10月20日上午,县交警大队就联合两部门先后前往电动“出租车”经常出没的县客运西站、青蟹市场、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等地进行清查。不过,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清查的对象主要为非残疾人和未在县残联登记的残疾人所经营的车辆。“县里为保障一些残疾人士的生活,曾经批准过65辆残疾车的运营资格。目前,我们暂时允许电动轿车作为原来获批的残疾车的升级产品开展运营。”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但那些未在县残联登记备案而私自购买电动轿车进行载客的,都要坚决取缔。”
据悉,目前城关地区的电动“出租车”远远超出65辆,因为购车后不需要上牌,具体数量根本无法统计。此外,因为流动性太大,整顿工作困难重重。截至目前,整顿小组共查获4辆非法运营电动车,这些车都已被扣留,并等候处理。小组成员表示,这样的清查工作将不定时开展,最终目标是把所有非法运营的电动“出租车”全部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