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花桥镇纪委针对因各种因素影响村两委团结、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创设了集教育、监督、预防三位一体的新型的村级民主监督新渠道——乡镇党员服务转化中心,这一举措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近一年多的实践,成功转化了11名违纪或影响团结的党员干部。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乡镇纪委牵头成立,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党员转化领导小组成员,并组建由镇组织委员、纪委委员、组织干事及宣传干事等组成的党员干部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组织委员担任中心支部书记、纪委副书记担任支部副书记。下设宣教、监督两个小组,宣教小组由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等组成,负责日常中心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监督小组由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等组成,负责监督中心被转化党员的思想动态、行为倾向、支持村级事务和维护村级稳定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建立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工作准则、学习会、谈话、民主评议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针对非党村干部,还研究出台了暂停工作、加强学习等措施。
二是突出教育转化。把一些农村违纪党员、有违纪倾向性、苗头性的党员干部以及影响村级班子内部团结的党员干部的组织关系转到镇党员干部服务转化中心,定期组织学习教育和外出实地考察。针对被转化党员干部的问题和特点,镇党员服务转化中心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坚持“重点问题重点学习,一般问题加强学习”,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组织谈话谈心教育。同时,要求被转化对象做好学习笔记,每季提交1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
三是规范操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