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党员干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三县委办发〔2019〕2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审批流程,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集中学习,推进宣传教育全覆盖 1.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对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认识,以支部为单位,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中组织开展一次集中专题学习,重点宣传推进婚丧礼俗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婚丧喜庆事宜操办限额标准,宣传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审批流程,做到重点对象、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全覆盖; 2.要加强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加大对本地本部门单位移风易俗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全县各农村文化礼堂、家宴中心要做到限额标准上墙、操办审批流程上墙,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积极弘扬文明乡风。 二、规范审批流程,推进全程跟踪监督 1.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程跟踪机制,严格按照《三门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流程图》(附件1),做到所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全部签署《操办婚丧礼俗事宜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附件2),不漏一人; 2.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如实填写《操办婚庆事宜事前报告表》(附件3)和《操办婚丧礼俗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4),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领导干部要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报告操办婚丧礼俗事宜情况,普通党员要在当年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中报告操办婚丧礼俗事宜情况。做到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评议,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整治常抓不懈 1.建立完善婚丧礼俗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协商解决我县婚丧礼俗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我县婚丧礼俗整治工作常抓不懈;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婚丧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3.县文明办面向全社会设立婚丧礼俗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576-83332853),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对查实的问题和个人会同相关部门从严从快处理,不断净化我县社会风气。 三门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流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