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2026年度防汛防台抗旱
相关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防指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现将我县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2026年三门县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2026年三门县汛防台抗旱“乡领导包村”包保责任人、村级行政责任人等名单予以公布。如遇责任人变动,新任者即为责任人。
请你们要按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求,落实“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工作责任制。有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职责和义务,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度汛。请各防汛行政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防洪安全。
三门县人民政府
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