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营业外收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0:25:21

转营业外收入公告

为强化用户销户后预收电费余额管理,及时规范开展用户销户电费余额清理,按照总部电费抄核收及销户预收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销户后仍有预收电费余额的用户,需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销户电费退费或预收互转业务,如公告七日后仍未前来办理退费,电费余额将申请转营业外收入,具体用户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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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三门县供电公司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