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三门县站站前区域交通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16:31:58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三门县站站前区域道路通行效率,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有序,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9月30日零时起,对站前区域交通秩序实施规范化管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01
通行规定


站前区域实行分道行驶,各车辆须按指定区域停放和上下客。私家车、网约车、公交车、出租车分别驶入对应停车场停放;送客车辆驶入送客车道,做到“即停即走”,严禁长时间占用;


行人及旅客请按指示标牌走专用通道通行。乘坐公交、网约车和私家车的旅客走绿色专用旅客通道,乘坐出租车的旅客走出租车旅客专用通道。严禁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或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站前路、广场东路、溪南路等周边道路禁止违法停车和滞留等待,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02
管理依据


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三条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区域实施严格管理。对违反分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法予以拖移。违规揽客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三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三门站交通组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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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