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门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熟知度,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年度工作任务,决定于9月18日10:00—10:23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预先警报信号: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试鸣空袭警报信号: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试鸣解除警报信号: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群众、过往人员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