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上渔船 禁渔护水正当时
发布时间:2026-05-12 16:55:18

2026年5月1日12时,浙江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为引导渔民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筑牢海洋生态与渔业生产安全防线,近日,三门县检察院健跳检察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渔港码头,开展休渔期专项普法行动,将休渔政策及法律法规送到渔民身边。



联合工作组登上正在港内休整的渔船,对渔具网目尺寸、渔获物等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结合检查情况向船长、船员发放普法手册。检察干警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休渔时间、休渔区、禁用渔具及捕捞方法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逐一讲解,引导渔民自觉遵守休渔规定,抵制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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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渔民关心的合法网具规格、特许捕捞边界、涉渔纠纷维权等涉法问题,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例,详细说明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面临的刑事追诉、生态修复赔偿等法律责任,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同时结合三门县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向渔民普及海洋生态保护知识,引导渔民算清“违法成本账”,自觉遵守休渔规定,守护好三门湾的“蓝色家底”。


此次行动是三门县检察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普法阵地前移至渔船一线,通过面对面讲清法律规定、点对点算明违法成本,引导渔民从“要我守法”转向“我要守法”,为维护伏季休渔秩序、守护三门湾海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下一步,三门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海洋生态保护,联动渔业执法部门,常态化开展海上法治宣传与联合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为海洋生态保护和海上安全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叶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