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
增加15天婚假
引发关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正后的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
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关于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婚假政策的通知”。
一、婚假在什么时间内休完?
婚假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能一次性休完的,经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分散休假。
二、再婚能否享受婚假?
再婚(含离婚后复婚)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规定的婚假待遇。
三、在本《决定》施行前登记结婚的,能否享受增加的婚假?
不能。

小伙伴们看过来
目前浙江省执行的是
2024年发布的
《浙江省婚假规定》
明确职工婚假延长至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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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均可享受13天的婚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
职工休婚假的,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至于复婚能否休婚假
浙江的情况是这样的
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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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9月发布的《浙江省婚假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可享受13天的婚假。当时有网友提问,结婚离婚复婚,都是和同一个人,能再享受婚假吗?
对此,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从我们的理解来说,复婚也是结婚,跟正常的结婚没有什么区别,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复婚的规定。”
你休过婚假吗?
休了多少天?
来评论区聊聊~